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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5 17:05:46 发布人:中煤地质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

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项目公示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总局资产评估项目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煤地发财务〔2016〕200号)精神,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现对评估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5日至2025年1111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地质集团财务管理部反映。

人:梁红

联系方式:010-50813016  18600501192

电子邮箱:zmd-cwb@163.com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项目公示表

评估项目: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序号

公示项目

公示内容

1

经济行为批准

文件

1.《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第 16 次党委专题会议纪要》

2.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关于《2025年投资管理进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煤地办发规划〔2025〕20 号)

3.中煤地质集团关于印发《2025年度压减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煤地地质办发〔2025〕18 号)

4.《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从评估机构备选库中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

3

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师:王勇涛  登记编号:21111759
评估师:房洁    登记编号:21210055

4

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目的: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需要对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四、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五、评估结论: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6222.53万元评估价值为6727.26万元评估增值额504.73万元,增值率8.11%。

六、特别事项:

1、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长岭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许可证已于2023年2月9日到期,公司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相关手续。2023年1月4日,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行政事项收文回执(自然资告字[2023]第2号),告知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提交的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长岭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的申请材料已收到,将依法进行受理审查。

2023年该矿列入了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非金属露天矿山“横切”式开采相关工作的函》(冀自然资字[2023]98号)文件附件1:可实现“横切”式开采的矿山清单,正在调整矿区范围实现“横切”式开采方案。截止本次报告日,尚未取得最新采矿许可证,该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如上所述,2023年该矿列入可实现“横切”式开采的矿山清单,正在调整矿区范围实现“横切”式开采方案,但采矿许可证尚未变更,“横切”式开采尚未开展。截止本次报告日,调整矿区范围、实现“横切”式开采方案等工作正在推进,详见设计方案尚未完成,故本次评估未考虑“横切”式开采方案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后期“横切”式设计方案工作完成,需按照最新的“横切”式设计方案设计重新进行评估。

3、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长岭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证明中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储量核实采用的勘查规范为《饰面石材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91-2015),建筑用花岗岩矿名称不符合实际。

4、本次评估时提供的《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利用量为原采矿权许可证矿区范围内保有的资源储量。其设计时未考虑未来“横切”式开采方案调整矿区范围对资源储量、开采方式及开采成本等因素影响。

5、根据2016年9月《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保国土资备储[2016]20号),截止2016年9月10日矿区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石英二长闪长岩矿(333)786.30万m3,荒料量165.70万m3。根据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出具的《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整合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红晶石评报字[2017]第003号 总第2530号),评估利用的荒料量为165.70万m3,对应的采矿权价款为207.11万元。被评估单位无法提供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资源价款缴纳通知书,被评估单位介绍该采矿权出让收益已全部缴纳,提供的缴纳凭证显示采矿权价款207.11万元,经核实,该部分采矿权价款为2018年按荒料量165.70万m3缴纳的价款,该价款于2018年2月12日一次缴清。评估人员通过在自然资源部的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到被评估单位采矿权出让收益欠缴0.00万元。

根据2023年4月《河北省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长岭村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保矿协评储字[2023]03号),截止2022年10月31日矿区内保有建筑用石英二长闪长岩矿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共计992.34万m3,包括荒料量208.88万m3 和荒料外的建筑用花岗岩矿783.46万m3。本次评估按此计算评估保有资源量,则尚有荒料量43.18万m3和荒料外建筑用花岗岩矿783.46万m3未缴纳出让收益。目前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估算,未来应缴纳出让收益为2208.65万元。本次评估时假设该出让收益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缴纳。未来该采矿权需要缴纳的出入收益应以自然资源部门以调整后的矿区范围及资源储量委托评估后的金额为准。

6、评估基准日矿山建设处于停工状态,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非金属露天矿山“横切”式开采相关工作的函》(冀自然资字[2023]98号),后期《采矿许可证》范围需要进行调整,未来在建工程是否恢复建设、恢复建设时间以及是否能继续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按账面价值列示。

7、2020年1月18日,甲方贵州中煤允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允泰(海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与乙方刘洪武、野营、王海龙、狄爱明及丙方赵光军签订的《易县益阳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包含交易附加条件,即在矿山建设开采期产生的废石,其中30万吨交由乙方负责处置(处置发生费用及收益均由乙方负担或享有),由乙方共同委托丙方自行从甲方指定地点运走。本次评估时未考虑此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合计

6,224.31

6,727.84

503.53

8.09

负债合计

1.78

0.58

1.20

67.42

所有权权益合计

6,222.53

6,727.26

504.73

8.11

6

评估资料查阅

方式

评估决策依据、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地质集团财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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