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31 17:02:08 发布人:中煤地质
一、招标概况
五阳煤矿地面抽采井16口封井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采购编号DZJT04CG2025045)2025年7月11日在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出公开询比公告。2025年7月21日14:00在中国知网大厦C508会议室举行了询比,依法成立的评审委员会开展询比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山西潞安中煤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
二、成交候选人
名次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综合评分 |
1 |
山西瑞沃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3100 |
94.33 |
2 |
晋城市中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4600 |
89.89 |
3 |
延安市宝塔区博世环球工贸有限公司 |
20.4150 |
85.70 |
三、公示期
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4日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询比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的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名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山西潞安中煤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18845562830。
五、其他
采购人:山西潞安中煤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龙城大街58号C座5层508室
联系人:贾国梅
电话: 18845562830
日期: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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