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4 15:26:42 发布人:中煤地质
本招标项目为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劳务分包。
2.招标人: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3.采购编号:DZJT05CG20240576。
4.工程地点:新疆莎车县达木斯乡。
5.工程概况:降温注(灌)水管路连接、移动管路铺设安装,泵房建设、水泵运行供水、注水128250m³,变电房建设、电缆铺设、架空线路铺设、集水池修筑,混凝土支墩364m³,铁丝网围栏安装2800m,钢管安装3000m,播撒槽子1815亩,项目集、排水沟建设及养护,日常供水工程、供电工程养护,矿山测量测绘,设备调度指挥,现场道路清理,现场垃圾清理,雨雪天工作面人工清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工作。能够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人员与工人,能够保证现场施工正常连续。如若无法满足正常连续施工,应能保证在24小时内增加技术人员及工人,保证项目单位施工的连续性。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957.4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10.服务期:以项目部下达通知为准。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发布媒介
在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dzjt.ccgc.cn/)上公开发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类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具备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劳务分包业绩(业绩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5.采购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6.中标人对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在“信用中国”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无不良记录;
8.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人近三年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3个系统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凡符合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将以下材料发至49565130@q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类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劳务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业绩合同扫描件;
6.投标文件购买截图(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7.在电子邮件中备注购标单位信息及项目名称;
8.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以上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49565130@qq.com邮箱,对初审合格者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注:投标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并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到招标单位换取投标报名费收据,投标文件内须放投标报名费收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不再审核资格材料,视为未报名成功。
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到邮箱49565130@qq.com,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标书费形式:电汇、网银转账;
(2)收款账户明细如下:
账户名称: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0 1029 2000 5300 483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注:标书费应由供应商的公司账户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并备注资金用途为:标书费+购标单位名称+项目采购编码(DZJT05CG20240576)。
七、投标有关规定
1.本项目若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一律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人注意关注招标人发送的邮件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或修改文件内容。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13层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30。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13层会议室。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10-50813160
邮 箱:495651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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