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0 21:50:34 发布人:中煤地质
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产业用地2号地DX00-1002-L05地块F81绿隔产业用地(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吊车租赁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产业用地2号地DX00-1002-L05地块F81绿隔产业用地(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吊车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产业用地2号地DX00-1002-L05地块F81绿隔产业用地(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吊车租赁服务采购
2. 采 购 人:中煤东方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采购编号:DZJT08CG20240430
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最高限价:68.70万元
7.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8.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
9. 工程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DX00-1002-L05地块
10. 采购内容:25t汽车式起重机,2台,暂定租赁期限5个月;50t汽车式起重机,1台,暂定租赁期限5个月;25t汽车式起重机,暂定30台班,50t汽车式起重机,暂定30台班,详见清单。
11. 比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
14.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在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dzjt.ccgc.cn/)上公开发布。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办理了工商和税务登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齐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近三年内不存在任何合同违约、被逐,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此项目有影响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条件;
4. 具有类似工程或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 如有下列情况的比选申请人,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5.1 比选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2 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比选申请人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近 三 年 被 信 用 中 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8:30-17:00)。
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8:30-17:00)。
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3.1 凡符合第三条“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zmdfjtzczx@163.com索取比选文件电子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业绩证明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为PDF),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mdfjtzczx@163.com邮箱。对初审合格者发出比选文件。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 比选申请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比选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成交;
5. 比选文件的补遗、澄清:本项目若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一律由采购人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将顺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关注采购人发送的邮件信息;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或修改文件内容。
本采购项目不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方式B:
1. 比选保证金金额:XX元;
2. 递交比选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比选保证金须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比选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煤东方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账 号:01090378600120103006547
重要说明:备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将被视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
②如未成交,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比选申请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③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招标结果公示期满60日内;
④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东桥南大兴集租房项目部;
3. 其他要求:比选申请文件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届时请各比选申请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如比选申请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 比选开始时间及地点: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比选人:中煤东方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10-50813202
联系人:裴经理 联系电话:010-50813259
联系邮箱:zmdfjtz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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