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新首钢大桥桥下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12:14:18 发布人:中煤地质

新首钢大桥桥下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新首钢大桥桥下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新首钢大桥桥下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2. 招 标 人:中煤东方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采购编号:采20240226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招标控制价:366.259万元

7.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8.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

9. 工程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10. 招标范围:新首钢大桥桥下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劳务分包采购

11.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1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项目发布媒介

在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dzjt.ccgc.cn/)或者其他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必须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办理了工商和税务登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齐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资质要求:本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具有相应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施工队长

4. 近三年内不存在任何合同违约、被逐,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此项目有影响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条件;

5. 如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5.1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投标人及 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240702日至20240707日(北京时间830-1700)。

2.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0702日至20240707日(北京时间830-1700)。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 凡符合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zmdfjtzczx@163.com索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1)营业执照原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业绩证明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为PDF),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mdfjtzczx@163.com邮箱。对初审合格者发出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收款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煤东方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号:01090378600120103006547

4. 投标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投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中标;

5. 招标文件的补遗、答疑及招标安排:本项目若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一律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人注意关注招标人发送的邮件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或修改文件内容。

五、投标保证金

方式A

  1.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30000 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10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

    3. 其他要求: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 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和述标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东方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10-50813202

联系人:裴经理                  联系电话:010-50813259

联系邮箱:zmdfjtzczx@163.com

 

版权所有©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10121号-1

Technical Supported By:北京华瑞天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