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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苑项目121北、129东地块桩基础、基坑围护及降水工程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11:09:04 发布人:中煤地质

滨江苑项目121北、129东地块桩基础、基坑围护及降水工程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江苑项目121北、129东地块桩基础、基坑围护及降水工程混凝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20230864),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dzjt.ccgc.cn/)上公开发布并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滨江苑项目121北、129东地块桩基础、基坑围护及降水工程混凝土采购。

2.2 采购编号:采20230864

2.3 工程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街道(121北地块北至杨树浦路,东至腾越路,西至规划隆昌南路,南至规划阳浦路;129东地块东至贵阳路,西至腾越路,南至杨树浦路,北至凉州路)。

2.4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共5245.26万元;

第一标段:3077.96万元;第二标段:2167.30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的单个标段或全部标段,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并响应该标段全部内容,每个投标人仅限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按标段(一)(二)顺序确定中标人,先确定为第一标段中标人,第二标段中标人由第二标段第二名补递,依次类推。若存在某一标段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此标段废标。

标段

型号

数量(m³)

主要技术参数

混凝土第一标段

20230864-1

C30

2000

详见招标文件

C35

28100

C40

22500

C45

11700

混凝土第二标段

20230864-2

C35

46300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服务期:中标人须在自招标人发出每批次发料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浇筑地点,供货期:356天(具体根据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

2.8 质量要求:1、符合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混凝土的强度符合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4、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4 业绩合同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送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栖山路108817203室或者发送到邮箱zmd_shzb1@163.com               

5、招标文件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1211900202312161700(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购买标书凭证和联系方式至邮箱,邮件主题:采购编号+公司名称。招标人收到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5.3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单位名称: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105 0110 0579 0000 0924

付款备注:采2023086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261000

6.2 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山路108817304室。

逾期递交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312261000

7.2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8、投标有关规定

8.1 本项目若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一律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人注意关注招标人发送的邮件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或修改文件内容。

8.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的 10%(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5%)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山路108817203

联系人:    新妍        陆经理

联系电话:021-58517277   15900988186

  箱:zmd_shzb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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