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3 15:11:26 发布人:中煤地质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总局资产评估项目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煤地发财务〔2016〕200号)精神,将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地质集团财务管理部反映。
联 系 人:梁红
联系方式:010-50813016 1860050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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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公示表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公示表
评估项目: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
序号 |
公示项目 |
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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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行为 批准文件 |
根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关于调整压减企业清单的通知》(中煤地办发规划〔2023〕3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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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估机构 选聘方式 |
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询价比选的方式,从总局评估机构备选库中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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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宋利强41140014,张华志1114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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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评估程序履行及审核情况 |
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开展评估工作,并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委托专家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直至审核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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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
评估对象为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月28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开展资产评估。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就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对所涉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项目对委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资料收集完整,本次评估对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得出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28日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19.24万元,评估值为-408.58万元,评估增值10.66万元,增值率2.54%。增值原因是经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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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评估结果 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含税) |
增值额 |
增值率(%) |
资产总额 |
2,334.57 |
2,345.23 |
10.66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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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2,753.81 |
2,753.8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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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资 产 |
-419.24 |
-408.58
|
10.66
|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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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
评估资料、评估报告初稿及审核意见等资料在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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