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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循环化升级改造PPP项目-金威路机械租赁招标

发布时间:2018-05-16 15:22:49 发布人:中煤地质

1.招标条件
    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循环化升级改造PPP项目-金威路机械租赁招标,招标编号:ZMDF-YT-JX-2018-001 ,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租赁设备内容:挖掘机EX60型台班65(暂估),挖掘机240炮捶台班20(暂估),挖掘机EX300型台班76(暂估),装载机ZL50D台班69(暂估),洒水车10吨台班35(暂估),平地机PY180型台班18(暂估),渣土车十轮台班80(暂估),吊车25吨台班40(暂估),路拌机230型台班13(暂估),压路机JKZ1500型(5T)台班35(暂估),压路机YZ10-12型(24T)台班13(暂估)。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手续、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具有操作证件及操作经验
    3.5投标人是中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供应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8日17:00时报名。
联系人刘志伟,联系电话 18618167412 ,公司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复核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4.2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转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24小时之前提交至以下指定账户(开标前30分钟带汇款凭证原件)。
    收款人:中煤东方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账  号:0109 0378 6001 2010 3006 547
    联系李艳超            联系电话 :010-6767187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
   
   附件:准入市政供应商信息 /uploadfile/2018/0516/2018051603443938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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