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6 16:25:40 发布人:中煤地质
为进一步树立“以市场为中心、客户至上、集团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市场营销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集团市场开发良性发展,集团制定了《市场营销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制度中各方权责有哪些?获得奖励的主体包括哪些?考核及激励如何进行?通过下面的几道问答,我们来进一步了解这项管理办法。
NO.1: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已经涵盖了市场营销工作,还有必要单独进行市场营销考核吗?
答:二者不冲突,可以并行。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是对被考核公司年度整体经营成果的考核,虽然涉及到市场营销工作,但是不具体、不全面,对市场营销工作的指导性不强,激励作用不明显。本次制定的市场营销考核管理办法对市场营销考核对象、职责划分、考核标准、激励机制等都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定,指导性更强,更便于操作。第一,面向的主体不仅是所属公司,还包括项目经理部、营销团队等。第二,考核管理目的是提高和激发各级主体开拓市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市场开拓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约束,鼓励和规范市场协同。第三,明确了考核管理标准,制度在附件《市场营销评分表》中对具体的考核打分标准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此项考核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表现优秀的加分,表现不好的要扣分。第四,在制度第五章中设立了“市场营销特别奖”,达到评选标准的都能获得特别奖励。集团将在年度相关会议上兑现奖励。
NO.2:集团营销体系建设要求是什么?
答:集团营销体系建设要求:集团总部引领、各所属公司为主体、各项目经理部和营销团队为实施保障。其中:集团总部负责市场营销的宏观管理,重点在预算管理、监测执行、制度建设、统筹协调、业绩考核等方面。所属公司是市场营销项目的承担主体,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可研、投标、谈判、签订合同、施工组织、结算、收款等,重点在制定本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及年度市场营销重点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和营销团队是市场营销项目实际执行者,负责营销队伍建设、客户维护、项目的预算执行、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结算、收款等工作。
NO.3:第六条第五款:协同管理是由集团协调各子分公司吗?
答:不是的。在市场协同中,集团主要起到统筹调度、协助管理和监督审核的作用,原则上不参与项目的实施。集团鼓励各子分公司开展市场协同,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应对市场竞争,形成的集成效益和互补效益,以此提高市场竞争力。集团内部各公司开展市场协同的,应按所承担任务比例分配相关收益;与总局系统内、外其他合作方合作开拓市场的,相关收益分配由所属子分公司按市场规则研究决策。
NO.4:第十三条中关于业绩考核得分的规定,为什么加分多?扣分少?
答:集团出台《市场营销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是为了提高和激发各级主体开拓市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市场开拓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把奖励放在首位且加大了奖励力度,惩罚是辅助手段,不利于正向激励,不宜过高。
NO.5:《市场营销评分表》中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签合同额同比持平时得基本分1分”的表述,是否可以理解为“公司从未签过此类合同,同比也是持平,因此每年都可以得到基本分1分”?
答:不可以。集团出台制度的目的是“激励”,是鼓励大家去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的。从未签过此类合同的,代表没有在此方面为集团发展做出贡献,因此不能享受此项得分。但是,如果之前没签过,现在签了,则集团鼓励“0的突破”,签署公司不但可以得到基本分1分,还可以得到最高奖励5分。
来源:经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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